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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南

日期: 栏目:食品资讯 浏览:
  新春佳节临近,“刨猪宴”“打糍粑”等民俗活动深受大家喜爱,我市多地举办了相关活动,参加人数众多,热闹的同时也伴随着食品安全隐患。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黄冈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如下:
 
  一
 
  报备申请要及时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凡在非餐饮服务场所举办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前,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乡厨”团队)应及时向活动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备申请,并将聚餐时间、餐次、地址、参加人数、菜单、食品加工制作场所、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乡厨”团队)等内容登记备案,签订承诺书。
 
  二
 
  聚餐场所要卫生
 
  活动前应对举办场所进行环境清扫,消除老鼠、蟑螂、蚊蝇等病媒生物,保持环境清洁,并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临时食品操作场所应选择在场地平整、环境整洁的区域,距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沼气池、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的地方,有防止家畜、禽和野生动物进入的设施。
 
  三
 
  “乡厨”队伍身体要健康
 
  “乡厨”团队厨师应取得健康证,举办者或承办者要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进行检查、询问、确保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穿戴干净衣服和工作帽,随时保持手部清洁。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与食品加工制作。
 
  四
 
  食品原料采购贮存要严格
 
  禁止采购变质腐败、超过保质期、“三无”食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来源不明,不能索证索票追溯的食品;禁止采购野生蘑菇、非法捕捞的长江渔获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采购的蔬菜建议当天食用,不采购不新鲜的蔬菜,不加工四季豆、黄花菜、发芽土豆、野生菌、生食海产品等容易引发中毒的食物。不建议食用凉菜、卤水拼盘。食品贮存时要注意温度控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存放,避免食品变质和交叉感染,对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及时清除。
 
  五
 
  食品制作过程要规范
 
  动物性、植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必须分池(盆)清洗,严格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严防交叉污染;餐饮具容器应洗净、消毒,保持清洁。食品要烧熟煮透,确保食物中心温度符合要求;要控制好成品食用时间、温度,饭菜当餐制作当餐食用。成品和半成品食品要及时加盖、薄膜或密闭容器妥善保存好,预防有害生物污染;及时处理好餐厨垃圾,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受外界污染。
 
  六
 
  餐饮具清洗消毒要到位
 
  餐饮具在使用前一定保持清洁。餐饮具洗净后、进行煮沸、蒸汽消毒时应保持水温在100℃、时间在10分钟以上,保证能杀灭有害微生物和致病菌消毒效果。洗净消毒后的餐饮具存放于洁净容器和区域,做好防尘、防有害生物等措施,防止再污染。
 
  七
 
  食品留样要坚持
 
  100人以上集体聚餐时,要严格留样。每品种菜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使用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并详细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八
 
  危险物品要管好
 
  醇基等燃料要实行专人管理,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并使用有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识的容器贮存。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避免当作食品误食或混入食品引发安全事故。
 
  九
 
  餐饮浪费要制止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乡厨”团队)应提倡文明餐桌礼仪、倡导健康消费理念,合理配置菜品,引导宾客讲究科学饮食、珍惜粮食、剩菜打包、不求奢华、不讲排场,摒弃不良饮食陋习、坚决反对食品浪费,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十
 
  发生问题要报告
 
  聚餐人员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举办者、承办者(“乡厨”团队)应及时将病人送当地医疗机构就诊,停止用餐,并立即报告所在镇、街道办,同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食品安全风险时,应当及时提醒其改正,也可以拨打1234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餐饮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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