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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换证事项及时间安排

日期: 栏目:食品资讯 浏览:
全省“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注册人: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保健食品换证过渡期届满有关问题的复函》,为指导我省“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平稳、有序、及时换证,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醒告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及时申请
 
  注册人应高度重视“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换证,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规划许可申请、换证申请、调取注册申报材料、重新开展功能学试验、补正资料等时间安排,提前准备,避免出现因未及时申请,导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换证,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给自身带来损失。
 
  二

  换证过渡期时限
 
  过渡期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8年8月15日。
 
  三

  换证范围
 
  “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已在我省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表上、在产在售,由注册人按要求提出换证申请;对未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表上的“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注册人应先办理该保健食品的生产许可,再提出换证申请。
 
  四

  调取注册申报材料
 
  因注册申报材料遗失等原因,无法核实产品技术要求,导致不能办理该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注册人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调取注册申报材料。
 
  五

  重新开展功能学试验
 
  对原功能学试验评价依据为原卫生部发布《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1996版)》,需重新开展功能学试验项目的,注册人应对照《〈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解读》,提前联系检验机构,完成试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待试验报告等相关材料齐全后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换证意见申请。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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