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食品加工小作坊是否能分装生产糯米粉,分装是否是生产食品行为。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应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实行目录管理,各地禁止生产加工目录,由当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或加工方式应符合上述目录要求。对于您所在地的食品小作坊是否允许分装可直接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政务咨询回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据材料。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