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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泡药酒高风险!科学认知与饮用须知

日期: 栏目:食品资讯 浏览:
  民间传统有自泡药酒饮用的习俗,但因泡制或饮用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甚至中毒悲剧时有发生。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就自泡药酒相关风险提醒如下:
 
  一、认清本质,理性看待“功效”
 
  自泡药酒是以白酒或食用酒精为溶剂,浸泡中药材、食材或其他原料制成的非标准化自制含酒精制品。该制品未经安全性评价和规范管理,不属于药品、保健食品或普通食品范畴,不具备治疗或保健功能,也不符合普通食品安全标准。各类药材均有其特定的性味、功效、适用人群与禁忌,可能因个人体质、健康状况或药物相互作用等产生风险。请勿盲目相信“偏方”“秘方”,切勿将其作为药品或保健品使用,更不可替代正规医疗。
 
  二、严控原料,防范中毒风险
 
  (一)药材选择。务必从正规渠道选购清晰标注名称、来源可追溯的合格原料。切勿自行采摘、购买或使用来源不明、无法准确辨识的毒性药材(如生草乌、生附子断肠草等)、濒危动植物原料、未经炮制或辨识不明的材料等。
 
  (二)酒基选择。应选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酒精度适宜的食品级酒基。避免使用工业酒精、甲醇或其他来源不明的酒精制品。
 
  (三)容器选择。使用洁净、无异味、密封性好的食品接触用玻璃或陶瓷容器,避免使用金属或塑料容器,以免发生化学反应溶出有害物质。
 
  三、规范泡制,注意安全细节
 
  (一)环境卫生。泡制过程应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进行,容器、工具需彻底清洗消毒,避免微生物与交叉污染。
 
  (二)配伍与比例。不同药材可能存在配伍禁忌或化学反应,建议在专业中医师或药师指导下进行,并严格控制药材与酒基的浓度、比例及浸泡时间。
 
  (三)标识与管理。泡制好的药酒应清晰标注所用原料、泡制日期、警示信息等,并与食品、药品等分开存放,置于儿童无法触及的阴凉干燥处,避免误食。
 
  四、谨慎饮用,遵循安全原则
 
  (一)因人而异。饮用前应充分了解自身体质(如湿热、阴虚、阳虚等)及健康状况,特殊人群如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肝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及酒精过敏者等不宜饮用。
 
  (二)控制剂量。严格遵循从极少剂量开始,并密切观察身体反应,避免长期或大量饮用。
 
  (三)注意反应。饮用期间如出现头晕、恶心、心悸、皮疹等不适,应立即停止饮用并携带剩余样品及时就医,以便医生诊断与救治。
 
  (四)避免同服。饮用期间应避免与如头孢类、硝基咪唑类抗生素、镇静催眠药及降糖药等同服,防止发生双硫仑样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
 
  五、事件处理
 
  一旦发生因饮用自泡药酒疑似中毒的情况,应立即停止饮用并保留剩余样品,迅速就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若发现商家有非法制售自制泡酒行为,请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无小事,生命健康重于山。请广大消费者科学认识自泡药酒的高风险性,理性选择,规范操作,谨慎饮用,切实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安全。
 
  百色市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强市
 
  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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